遂宁市打出“组合拳”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5-31

 用足强制执行措施 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我市打出“组合拳”破解“执行难”

  2018年是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之年、见效之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了“95%以上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终结、93%以上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符合要求,100%的法院要达到以上两个目标,并全部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总体目标,为此全市法院以“院长大比武”、三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为载体,通过用足强制执行手段、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等方法,积极行动,发起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行动。

  用足强制执行措施

  全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

  近日,大英县人民法院院长邓刚带领执行干警周末出警,促成一起涉民生执行难案和解并履行完毕。被执行人漆某某一直声称交警认定责任错误,要提起再审,现有的2万元交到法院后,住房要自己处理而拒绝法院强制执行。邓刚释明法律规定,漆某某仍旧不愿履行。对漆某某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行为,大英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拘留两日后,邓刚到拘留所以聊天的方式跟漆某某交流,告知他在此次事故中失去亲人的申请人的痛苦和困难,漆某某渐渐不再抵触,同意跟申请人和解,最终与申请人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案款了结此案。

  船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肖某与四川某某有限公司、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某对第三人文某某享有到期债权,船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强制执行刘某某对第三人文某某的到期债权,但文某某拒不履行,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赴贵州省毕节市将文某某拘传至当地法院,因文某某拒不履行义务对其拘留15日。第二天,文某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并找两人提供了保证担保,当天下午解除了对文某某的拘留,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确保司法公正社会诚信

  日前,射洪县人民法院向该县公安局移送被执行人胥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该案中,被执行人胥某名下登记两辆车、使用高档手机、自认有工资收入,应具备执行能力,但却拒不履行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其发出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执行通知,县人民法院对其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后,胥某将其名下雪佛兰车辆转移登记到他人名下,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变更情况,导致法院执行裁定书对该车辆的查封措施无法执行。胥某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县人民法院便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

  该案只是射洪县人民法院向该县公安局移送的案件之一。在4月27日召开的射洪县打击拒执犯罪专题联席会议上,县人民法院现场向县公安局移送5件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现5件案件均已立案侦查。同时,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射洪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公告》,通过加强协同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月23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和该县司法局、赤城镇政府在赤城镇百货大楼旁共同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分发《蓬溪县人民法院告全县人民书》《悬赏执行公告》等宣传资料,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蓬溪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车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蓬溪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荣洪的电视讲话。

  同样,在射洪县县城区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也在积极进行中,5月26日至27日,射洪县人民法院干警利用周末走上街头,通过宣传车滚动播放、张贴公告和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曝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方式,营造了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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