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诉讼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2016年11月18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成功组建,并由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司法调解中心)、各业务庭室、政治处等部门具有一定调解工作基础、掌握了基本调解技能、熟悉法律法规的女干警组成,所有队员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主要职责是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诉讼服务、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等相关工作。目前,女子诉讼服务队队员从成立之初的31名已增加到37人。日前,女子诉讼服务队接受了市级“巾帼文明岗”验收。 高度重视 组织保障 实现诉讼服务“规范化” 2016年11月18日,经蓬溪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由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司法调解中心)主任杨桂芳担任队长,日常服务工作地点设在诉讼服务大厅,成立以来,女子诉讼服务队有序推进了诉讼服务工作。去年5月,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积极争创市级“巾帼文明岗”,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女子诉讼服务队争创市级“巾帼文明岗”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为了确保成功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蓬溪县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实施方案》《蓬溪县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制度》《多元化调解工作制度》等文件。同时,蓬溪县人民法院对照市级创建标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女子诉讼服务队“巾帼文明岗”创建和迎检工作。对照实施方案,查摆问题,并对市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提出完善的要求,确保创建工作标准化、精细化。 固本强基 提升能力 实现服务队伍“专业化” 全面打造一支高素质服务队伍,是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工作的关键一环。为此,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将创建工作融入到队员的日常的服务和管理之中。每一位队员时刻以巾帼文明岗“二十字方针”鞭策自己,并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严守作风建设“四项要求”,深入学习党相关会议精神,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同时,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全体队员自觉将创建工作与本岗位结合。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诉讼服务能力培训。将婚姻家事、农民工工资拖欠、民间借贷等涉及民生系列案件作为诉讼服务的重点和着力点,加强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探讨,减少行业“盲点”。并由业务领导和资深法官带头授课,采取集中授课、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诉讼服务队成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调解技巧、案件流程管理等能力。 李雪琴、陶清珍分别获得“全省法院庭审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李璐娟荣获“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征文二等奖”“四川省法学会‘治蜀兴川’征文三等奖”;陶清珍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蓬溪县人民法院女子诉讼服务队不少队员先后获得省、市、县表彰。 创新载体 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