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110”全天候打击老赖
发布时间:2018-06-14

 “老赖难找”是执行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难题,为此我市部分基层法院创新建立了“执行110”机制。申请人和群众只要发现“老赖”,就可以通过法院发布的“专线”电话进行举报;接警后,法官和法警会立刻驱车前往。“执行110”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无节假日。

  大英县人民法院执行“110”首战40分钟告捷

  6月1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执行110”。当天中午午休时间,大英县人民法院“执行110”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值班干警接警并做好记录后,报予执行法官组织人员后即刻出警。40分钟后,执行法官和法警赶到天保镇将被执行人控制。但被执行人唐某某态度强硬,与申请人争执不休,辩称“已向申请人给付了案款,只是没拿回借条,也没让写下收款凭据”。

  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规劝,唐某某仍不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便决定将其强行带回法院。“等等,我去借,我去借。”唐某某态度随即转变。为防止被执行人借机逃跑,执行“110”干警紧随其左右,仅五分钟时间,唐某某筹集到全部案款两千余元,并向申请人当场兑现。

  这是大英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成立以后办理的首件执行案件。据介绍,大英县人民法院创设执行“110”机制,将法院执行的主动性、及时性、规范性与权利人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公众主动参与和监督执行的热情,构建了一个公开透明、易于操作的执行机制。

  射洪县人民法院执行“110”一周40余次出警

  6月6日上午,射洪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办公室干警正在忙碌时,突然接到射洪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的反馈,被执行人廖某某正在办理护照。办公室干警立即安排执行干警赶往出入境管理大队,并将被执行人廖某某传唤到法院接受讯问。

  据介绍,在某某银行射洪支行与牟某某、陈某甲、陈某乙、廖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将名下房产以物抵债给某某银行射洪支行后,仍欠有部分案款未履行。在射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廖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射洪县人民法院已对其采取了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限制其出国、旅游等高消费行为,并要求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廖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及时还款。

  为提高执行反应速度,6月6日下午,射洪县人民法院正式授牌成立“执行110”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出警制度;并及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群众举报有关案件被执行人线索,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悬赏金。据介绍,成立一周以来,射洪县人民法院执行110中心接警16次,出警38人次,传唤被执行人7案7人,采取拘留措施5人,履行达成和解协议2人。(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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