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司法局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14

 遂宁新闻网讯 6月11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国务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体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的体现。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的责任分工,开展好相关活动。要持续开展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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