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州风暴”执行大会战20日正式展开
首日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
4月20日上午,全市法院为期10天的“遂州风暴”执行大会战正式展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分赴执行现场,通过集中执结案件一批、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一批、集中拘留违法人员一批、集中追究刑事责任一批、集中兑现财产一批等方式,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打击力度,首战告捷。
误操作转错汇款
冻结账户追回不当得利
上午10时09分,启动仪式结束30分钟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赵某在青海省西宁市务工,2016年12月2日在领取工资后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其妻子陈某汇款时,因操作不当,将4400元人民币汇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账户,在多方联系未果的情况下,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区人民法院2017年6月12日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刘某返还不当利益4378元(扣除银行手续费22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能履行返还义务,赵某于2018年3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受理后,积极查找刘某的财产线索,并通过总对总查询系统成功冻结刘某银行账户内5000元人民币。4月20日上午,通过银行转账系统将申请人申请执行的4378元人民币转到申请人的账户,圆满执结该案。
拒不赔偿成“老赖”
实施强制措施促执行
上午11时,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蔡某、谭某强制拘传回区人民法院,对其在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中履行赔偿义务情况进行询问。执行法官对二人反复劝说,二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推脱说自己没有钱支付。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其二人进行了强制收查,从其身上收出现金5300余元,并告知将对二人实施强制措施,迫于强大压力,二被执行人终于妥协,表示立即将剩余的钱转账支付。下午4时许,蔡某、谭某将余下的11000元执行款汇入区人民法院执行对公账户。与此同时,该案的另外两名被执行人闻讯后,也主动将应履行的16374元执行款于当天下午汇入区人民法院执行对公账户中。
被执行人交通肇事逃逸
倾力调解促和谐
下午2时30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申请人卢某、李某与被执行人段某的特别委托人授权进行调解。据了解,2017年7月18日,被执行人段某驾驶小车在遂安快速通道上与唐某发生碰撞,导致唐某当场死亡,段某驾驶肇事车辆逃逸。后经法院判决段某向唐某家属卢某、李某等赔偿各项损失53万多元。段某也因交通肇事罪入狱服刑。判决生效后,因段某在监狱服刑,卢某、李某等一直未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组织干警认真分析案情,充分考虑双方家庭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4月20日下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段某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出售后向申请人卢某、李某等支付43万元。
“遂州风暴”执行大会战启动当天,区人民法院共执结案4件,执行到位金额203672元,组织达成和解协议2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查封、冻结6起,成功划扣金额64000余元。
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宪法表示,“遂州风暴”执行大会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效载体,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深化执行体制创新,提升执行水平和能力,积极联动各方,穷尽执行举措,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全力攻坚执行难,着力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余坤洋)